会计帮官微
关于购进固定资产的处理~
关于收购农产品的处理~
有什么疑难的,今天就让大siao猫一次为你解答!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作为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汽车、摩托车、游艇除外),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购进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提示1】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提示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在购入当期一次抵扣)。
4.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ps:农产品,指各种植物、动产的初级产品,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简单加工后销售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案例】甲超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从乙批发商处购进苹果一批,取得乙批发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额为110元。当月,甲超市将该批苹果分装后全部销售,取得含税收入2220元。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从小规模纳税人乙批发公司处购入一批苹果,并全部于当月对外直接销售完毕,取得含税收入2220元。乙批发公司按照规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金额1000元、税额为30元(金额1000元×征收率3%)。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甲面粉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份向农民收购玉米一批,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为60万元,并将该批玉米验收入库。
2.购进农产品深加工后销售

【案例1】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向农民收购一批西红柿用于加工成瓶装番茄酱销售,收购该批西红柿时向农民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为1000元,番茄酱不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
【案例2】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向乙批发公司(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苹果用于加工成瓶装苹果酱销售,该批苹果的不含增值税价为1000元,苹果酱不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
3.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关于对“固定资产购进”的记忆大家还可以结合会计实务的知识~
别忘了两者相结合才能走得更远哦!

陈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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