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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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PART 3 银行卡
3.3.12 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1. 概念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2. 分类
3.3.13 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一)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
(二)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 信用卡 VS 借记卡
2. 发卡银行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途径
(1)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2)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3)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栗子】
(1)悟空持信用卡与发卡机构协议约定通过银行柜面提取现金限额。
(2)八戒持信用卡在 ATM 机提取现金 2 万元。
(3)沙僧持借记卡在 ATM 机提取现金 9 000 元。
(4)金角大王透支 10 万元,超过还款期拒不还款,银行扣减其保证金及质押的羊脂玉净瓶。
试分析上述事项是否符合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符合规定。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2)不符合规定。信用卡持卡人通过 ATM 等自助机具提取现金的,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 万元。
(3)符合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 ATM 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 2 万元人民币。
(4)符合规定。发卡银行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途径包括: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3.3.14 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1.银行卡计息
2. 透支利率
(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2)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的,应至少提前 45 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日前选择销户,并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偿还相关款项。
(3)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3. 违约金和收费
(1)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2)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3)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4)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3.3.15 银行卡收单
(一)银行卡收单业务概述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1. 银行卡收单机构
(1)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3)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2. 特约商户
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1)实体特约商户,是指通过实体经营场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如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特约商户,是指基于公共网络信息系统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特约商户(如淘宝店)。
栗子 西游公司不断发展,进行多元化经营,成立了西游百货商场。悟空持一张农行卡到西游百货商场购物,在由建行安装的 POS 机上刷卡消费 200 元。其中,悟空是“持卡人”,农行是“发卡银行”,建行是“收单机构”,西游百货商场是“特约商户”。
(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三)结算收费
结语
我是关关,大家如果已经学习了这篇内容,评论“已打卡”让我看到哦,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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