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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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2年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5.2.2 综合所得
(4)住房贷款利息
①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②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 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③扣除方式:
a.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b.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④资料备查: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提个醒】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①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a.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b.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②扣除标准
③扣除方式: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a.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b.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④资料备查: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提个醒】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栗子】 小婷和丈夫小斌在天津共同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每月还款 5 000 元;俩人在北京上班,租房居住,每月支付租金 3 000 元。则下列专项附加扣除方案中,小婷和小斌可以二选一:
(1)由一人每月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1 000 元;
(2)由一人每月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 500 元。
(6)赡养老人
①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年满 60 岁的父母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上述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②扣除标准
③分摊方式
a. 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b.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c.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栗子】 小丽为独生女,其父母均超过 60 岁;其丈夫小伟还有一个哥哥,父母均超过 60 岁。
(1)小丽每月可以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为 2 000 元。
(2)小伟可以跟哥哥分摊 2 000 元的扣除额度。由于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 1 000 元,因此小伟和哥哥每月可以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均为 1 000 元。
4. 其他扣除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商业健康保险的扣除规定:
(1)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 2 400 元 / 年(200 元 / 月)。
(2)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四)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 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个醒】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例·题】 5-9
卫文为我国居民个人,在国内一家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1 年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 50 000 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计 4 500 元。
(2)到高校举办课题讲座,每月 2 次,每次收到报酬 1 500 元。
(3)业余时间编著了一篇中篇小说,将该小说的手稿原件拍卖取得收入 48 000 元。
(4)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稿酬收入 5 400 元。
(5)家中有一个 8 岁的儿子,上小学二年级。上半年因儿子生病住院,扣除医保报销的部分,个人还承担与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22 000 元。
(6)为了提升自身专业能力,自 2021 年 9 月开始工商管理专业自考本科的学习,支付学费 4 000 元。
已知:卫文已向税务机关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均由卫文扣除。
要求:计算卫文在对 2021 年取得的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分析】
(1)收入额的计算:
①全年工资收入额= 50 000×12 = 600 000(元)。
②举办讲座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以收入扣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全年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 1 500×2×12×(1 - 20%)= 28 800(元)。
③拍卖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以收入扣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全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 48 000×(1 - 20%)= 38 400(元)。
④发表论文取得的稿酬收入,应以收入扣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减按70% 计算。稿酬所得收入额= 5 400×(1 - 20%)×70% = 3 024(元)。
全年收入额合计= 600 000 + 28 800 + 38 400 + 3 024 = 670 224(元)。
(2)专项扣除= 4 500×12 = 54 000(元)。
(3)专项附加扣除:
①卫文的儿子上小学属于义务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 1 000 元。
②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 15 000 元的部分,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 000 元的限额内扣除。卫文可扣除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22 000 - 15 000 = 7 000(元)。
③卫文参加自考本科的学习,属于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教育期间可以按每月400 元定额扣除。卫文 2021 年(9 月至 12 月)准予扣除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 400×4 =1 600(元)。
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1 000×12 + 7 000 + 1 600 = 20 600(元)。
(4)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670 224(全年收入额)- 60 000(费用 6 万元)-54 000(专项扣除)- 20 600(专项附加扣除)= 535 624(元),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的税率为 30%,速算扣除数为 52 920。卫文 2021 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35 624×30% - 52 920 = 107 767.2(元)。
结语
我是关关,大家如果已经学习了这篇内容,评论“已打卡”让我看到哦,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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