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2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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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级公式/分录/法条合集
②三科易错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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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3.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
(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二)退伙
1. 退伙的原因
2. 退伙的效果
(1)合伙人的财产继承
(2)合伙人退伙后责任承担
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约定→一致同意)。
2.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1. 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30 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 合伙企业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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