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详解】证券法规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0)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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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第四节 证券法

COURSE ARRANGEMENT


01
考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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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考点精讲

考点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2.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


考点二、证券发行与交易的相关规定(★★★)

(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二)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禁止行为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真题链接】下列关于证券发行、交易当事人行为准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9 年 6 月】

Ⅰ .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无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Ⅱ .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Ⅲ .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中间介绍的行为

Ⅳ .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A. Ⅰ、Ⅲ  

B. Ⅲ、Ⅳ

C. Ⅰ、Ⅱ  

D. Ⅱ、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发行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的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故本题选 D 选项。


考点三、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一)公开发行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过 200 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二)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小金话重点】证券发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其中,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开发行股票应报送的文件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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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规定应当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3 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3. 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四)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外,还应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报送的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规定应当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小金话重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


【真题链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 )。

Ⅰ .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Ⅱ .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Ⅲ .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 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A. Ⅱ、Ⅲ、Ⅳ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Ⅳ  

D. Ⅰ、Ⅲ、Ⅳ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除Ⅰ、Ⅱ、Ⅲ、Ⅳ项,公开发行新股应符合的条件还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故本题选 B 选项。


考点四、证券承销业务的相关规定(★★☆)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包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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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 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 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 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 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6. 违约责任;

7.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承销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四)证券的销售期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90 日。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五)代销制度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 70% 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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