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1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336

税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首要目的』
(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税务登记管理
1. 设立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2.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3. 停业、复业登记
(1)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薄》、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
4.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跨省经营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180 日(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 180 日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签发 30 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 10 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5. 税务登记的作用和管理

(二)账簿、凭证管理
1. 账簿、凭证管理
(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15 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2)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3)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 税控管理
(1)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毁损或者擅自改变税控装置。
(2)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的方式有五种:
(1)直接申报,指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4)简易申报。
(5)简并征期。
(一)税控征收
1. 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2. 税款优先

3. 税款征收的方式


(二)税款征收制度
1. 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解缴税款。但是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特殊困难主要包括: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其他规定
①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
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2. 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万分之5 的滞纳金。
(2)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3.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流程如下图所示。

4. 税收保全措施 VS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5.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1)税款退还

(2)税款追征

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如下表所示。

《税收征收管理法》罚款金额和比例的适用情形总结如下表所示。



2022注会六科备考最新资料领取
大家学完记得点击右上角评论【打卡】
留个字儿,每天坚持,监督自己
加油~


入群获取最新考试资讯、备考规划、福利资料
万人一起轻松备考!
保存下方二维码或截图,微信扫码进

沙发已就位,请评论后上座
加载失败,请刷新当前页面再试试!
发帖
回复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