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5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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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甲公司签订一项合同,合同总价款为 1 000 万元,根据合同,如果甲公司提前完成合同,可获得 150 万元的额外奖励,如果没有提前完成则没有奖励。甲公司估计提前完成合同的可能性为 95%,不能提前完成合同的可能性为 5%。甲公司应确认的交易价格为( )万元。
A. 1 000 B. 1 142.5
C. 1 100 D. 1 150
【答案】D
【解析】当合同存在两个可能结果时,按照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估计可变对价金额,因此,甲公司应确认的交易价格= 1 000 + 150 = 1 150(万元)。故选 D。
2、【单选】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销售 100 件设备,单位售价为 10 万元,设备已交付乙公司。合同约定,乙公司 10 月 31 日前有权退还设备。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设备的退货率为 10%,在不确定性消除时,90% 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2021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900 万元
B. 2021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1 000 万元
C. 2021 年 10 月 31 日甲公司应确认收入
D. 2021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不应确认收入
【答案】A
【解析】企业确定可变对价金额之后,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还应满足限制条件,即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在不确定性消除时,90% 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因此,2021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 1 000×10×(1 - 10%)=900(万元)。故选 A。
1. 不同计征方式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 特殊情形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换、抵、投)
1、【单选】某酒厂将新研制的 1 吨薯类白酒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该批白酒生产成本20 000 元,无同类白酒销售价格。已知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定额税率为 0.5元 /500 克,成本利润率为 5%。计算该酒厂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21 年)
A. 20 000×(1 + 5%)÷(1 - 20%)×20% = 5 250(元)
B.[20 000×(1 + 5%)+ 1×1 000×2×0.5]÷(1 - 20%)×20% + 1×1 000×
2×0.5 = 6 500(元)
C. 20 000×(1 + 5%)×20% + 1×1 000×2×0.5 = 5 200(元)
D.[20 000×(1 + 5%)+ 1×1 000×2×0.5]÷(1 - 20%)×20% = 5 500(元)
B
【解析】酒厂将自产白酒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由于该酒厂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 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 × 定额税率)÷(1 -比 例 税 率 ) =[20 0 0 0×(1 + 5%) +1×1 000×2×0.5]÷(1 - 20%)= 27 500(元)。该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7 500×20% + 1×1 000×2×0.5 = 6 500(元)。故选 B。
2、【单选】甲鞭炮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8 月受托加工一批焰火。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 48 025 元,甲鞭炮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 9 605 元。甲鞭炮厂无同类焰火销售价格。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5%。计算甲鞭炮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2021 年)
A.[48 025 + 9 605÷(1 + 13%)]÷(1 -15%)×15% = 9 975(元)
B.[48 025 + 9 605÷(1 + 13%)]×15% = 8 478.75(元)
C.(48 025 + 9 605)×15% = 8 644.5(元)
D.(48 025 + 9 605)÷(1 + 13%)÷(1 -15%)×15% = 9 000(元)
A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中,鞭炮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原材料成本为不含税金额,无须价税分离;加工费为含税价格,应价税分离。甲鞭炮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48 025 + 9 605÷(1 + 13%)]÷(1 - 15%)×15% = 9 975(元)。故选 A。
3、【单选】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 70 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15 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市场销售价格。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2020 年)
A. 11.09 B. 16.5
C. 15 D. 12.75
C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比例税率)。本题中,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0 + 15)÷(1 -15%)×15% = 15(万元)。故选 C。
4、【单选】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 年 10 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税销售额 150 174 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 1%,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 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9 年,改编)
A. 150 174×(1-10%)×10%=13 515.66(元)
B. 150 174÷(1 - 10%)×10%= 16 686(元)
C. 150 174÷(1+1%)×10%= 14 868.71(元)
D. 150 174×10%= 15 017.4(元)
C
【解析】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此,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50 174÷(1 + 1%)×10%=14 868.71(元)。故选 C。
5、【单选】2019 年 6 月甲啤酒厂生产 150 吨啤酒,销售 10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30 万元,增值税税额 3.9 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2018 年,改编)
A. 33.9 万元 B. 30 万元
C. 100 吨 D. 150 吨
C
【解析】啤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故选 C。
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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