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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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一般来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法律的概念
法律一词可从狭义、广义两方面进行理解。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法”。
但在某些场合,“法”又和狭义的法律同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我国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把法称为律,如“秦律”“汉”“隋律”“唐律”“明律”“大清律”等。近代才把法与律连用,称为法律。
在法学理论中,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特殊的规范体系整体,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
本书对此并不加以严格的区分。
三、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这是法的本质。
四、法的特征
【例·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解析】法不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而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故选B。
一、法的分类
二、法律的渊源
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注意】
(1)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2)牢记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
2.法的效力范围
(1)法的时间效力
指法的效力的起始和终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追溯力。
(2)法的空间效力
指法在哪些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由于法的制定机关和内容不同,其效力范围也有区别,一般分为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两个方面。
(3)法对人的效力
法的对人效力,亦称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或法适用主体的范围。
①原则:我国法律采用结合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但又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的一项原则。
②主要内容:
a.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b.对外国人的效力
3.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1)一般原则
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
(效力高的法优于效力低的法)
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③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2)特殊原则
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指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判断)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法律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当事人(≥2)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
法律义务: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履行兵役等);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等)。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有价证券
B.库存商品
C.提供劳务行为
D.智力成果
【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行为。选项 A、B,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选项 C,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行为;选项 D,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精神产品。故选 ABCD。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
【总结】
【例·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登记结婚 B.爆发战争
C.订立遗嘱 D.募集捐款
【答案】B
【解析】选项 A、C、D 均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选项 B 属于法律事件,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且属于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故选 B。
【例·单选题】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
A.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B.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C.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D.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答案】C
【解析】选项 A,属于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所作的分类;选项 B,属于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选项 D,属于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所作的分类。故选 C。
【例·多选题】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的
有( )。
A.签发支票 B.纵火
C.销售商品 D.地震
【答案】ABCD
【解析】选项 A、B、C 均是由人主观实施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选项 D,地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均属于法律事实。故选 ABCD。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概念
法律主体,也称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a.公司制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b.非公司制营利法人:没有采用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
2.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等)、宗教活动场所法人。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四)国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主体。
【例·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2021 年)
A.个人独资企业 B.有限责任公司
C.事业单位 D.机关法人
【答案】D
【解析】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选项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选项 A 不符合题意,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 B 不符合题意,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 C 不符合题意,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法人。故选 D。
三、法律主体资格的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依据
1、年龄:81618
2、精神状态:完全辨认、不能完全辨认、完全不能辨认
3、整数往右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举个“粒子”
(1)20 周岁的小张,先天腿部残疾。
(2)25 周岁的小桦,先天智障,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3)68 周岁的老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4)15 周岁的小苏,系大学少年班在校大学生。
(5)16 周岁的小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负担自己的各项开支。
答案解析:
(1)小张 20 周岁> 18 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与肢体是否残疾无关。
(2)小桦 25 周岁> 18 周岁,但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老齐 68 周岁> 18 周岁,但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小苏 15 周岁在 8 周岁(含本数)~18 周岁之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非精神状况因素不影响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5)小冉 16 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节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种类
练一练(单选题)
下列刑罚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
A.管制 B.死刑
C.拘役 D.驱逐出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因此选项 D 正确。
练一练(单选题)
下列行政责任形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降级 B.记大过
C.撤职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选项 A、B、C 属于行政处分的措施。
练一练(多选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 A 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 C 属于行政责任。
类比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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