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7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350

预学计划表、考点导图、高频考点、
分录、法条、章节练习题
截图微信扫码加入微信备考群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考点 1】纳税义务人
★★☆
(一)含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二)纳税义务人划分
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①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②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③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④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⑤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考点 2】征税范围
★★☆
居民个人取得下列第 1 项至第 4 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下列第 1 项至第 4 项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下列第5 项至第 9 项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1. 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的涵盖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属于工资、薪金的项目
①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②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
③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退休工资免税』
④股票期权在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
⑤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取得的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
⑥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不予征税的项目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午餐补助按工资、薪金所得照章征税』
⑤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2. 劳务报酬所得
(1)含义及内容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项目
①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②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含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2)著作权使用权的特殊规定
①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②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的手稿原件或拍卖自己的其他物品,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③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
④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 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业主为纳税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3)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5)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例如,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含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特殊规定
①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未上市或未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 2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7.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8.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
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9.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还包括:
(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
(2)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的额外抽奖。
(3)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个人担保取得的收入。
(4)个人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此处指的是除“特殊情形”以外的无偿赠与房产,特殊情形的无偿赠与房产对当属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详见本章“房屋赠与个人所得税计算”部分)』
2024年CPA备考群已建好,
欢迎大家入群和上千考生每天一起刷题学习!
加群方式如下↓


入群获取最新考试资讯、备考规划、福利资料
万人一起轻松备考!
保存二维码或截图,微信扫码进群

沙发已就位,请评论后上座
加载失败,请刷新当前页面再试试!
发帖
回复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