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详解】2025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1)

2025.01.17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198

[点击下载中级会计学习资料]

学习计划

中级会计三科每日学习详细计划

高频考点

浓缩版教材,高频考点+高分考点

思维导图

搭建知识框架,快速掌握知识脉络

三色笔记

三色标注考点重难点

背诵宝典

重点背诵内容,法条公式分录大全


截图微信扫码加入微信备考群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2.1.1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1. 概念与特征

公司一般是指依法成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的营利法人。其特征为:

(1)依法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对经营利润不进行分配,用于社会公益的不属于);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①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②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③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 4 类:

①有限责任公司②股份有限公司③无限公司④两合公司


(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


(3)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


2.1.2 公司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需要通过对资本的注册与股东的其他财产明确分开,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者占用、转移和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2.2.1 登记管辖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未经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是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2.2.2 登记事项★★


登记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公司名称

1. 公司只能登记 1 个名称,经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2.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3.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字样。

4.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二)公司主要类型

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经营范围

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

2. 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公司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 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

4.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5.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四)公司住所(主要办事机构)

公司住所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发生纠纷时确定诉讼及行政管辖的依据,是向公司送达文件的法定地址。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 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

(1)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反省期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③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④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⑤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⑥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2)关联交易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也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3)利用公司商业机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4)经营同类业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5)关联董事回避

①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利用公司商业机会、经营同类业务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6)违反忠实义务的后果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

勤勉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义务形式上的要求。

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地对公司履行其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司注册资本



(七)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发起人是指创办公司的投资人,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的股东。

1.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

2. 股东、发起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应该登记股东、发起人的姓名。

3. 股东、发起人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该登记股东、发起人的名称。


2.2.3 备案事项★


(1)章程;(2)经营期限;(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公司登记联络员;(6)公司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2.4 登记规范★★

(一)设立登记

1. 实名登记要求

公司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实名验证。


2. 公司登记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2)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住所相关文件;(4)公司章程;(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 公司登记的代理

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公司登记。


4. 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义务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只负责形式审查)

(2)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 3 个工作日。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4)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5. 公司的成立日期

(1)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6. 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公司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4)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7. 公司分支机构的登记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群已建好,

欢迎大家入群和上千考生每天一起刷题学习!

加群方式如下↓

扫码进中级备考群

入群获取最新考试资讯、备考规划、福利资料

万人一起轻松备考!

保存二维码或截图,微信扫码进群

1648706592793_微信图片_20220107135451.gif

1
在手机上查看
收藏 举报

沙发已就位,请评论后上座

加载失败,请刷新当前页面再试试!

  • {{replyList.replyUser.username}} Duia_{{replyList.replyUser.id}}
    发表于{{replyList.replyTime | time:replyList.serverTime}} 来自{{replyList.appName}}火星

    {{replyList.forUserName}}:

    Duia_{{replyList.forUserId}}:

快来登录发表你的精彩评论啦

发帖

回复

Ta的主页
举报原因
{{report.complainItem}}
弹框
设置
加精
置顶
是否删除
发送图片需要验证手机

我们将拨打你的电话告诉你验证码,请注意接听

手机号: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验证码: 60s 重发
确定推荐该帖子
确定 取消
转移帖子
选择吧组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

选择分类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分类

确定 取消
确定转移该帖子
确定 取消
请取消置顶/加精再转移
确定
禁设备/ip
1天
3天
7天
30天
禁设备/ip
该设备/ip于后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