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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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每日背练
#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
1. 纳税义务人的分类
2.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3.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①居民企业 ②非居民企业 ③征税 ④不征税 ⑤不动产所在地
1. 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
2.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纳税人提供不同的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3. 其他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4.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7. 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划入国有资产并指定专门用途,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按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处理。
(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合同约定 ②收到代销清单 ③后 ④前 ⑤出现于公众面前时 ⑥分期 ⑦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⑧合同约定应付利息 ⑨不视同销售 ⑩视同销售 ⑪5 年 ⑫15% ⑬不征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与国债转让收入
2. 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1)居民企业③(□直接投资 □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提示:上述两项权益性收益(投资收益)均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④(□ 12 □ 24)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判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免税”还是“纳税”。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⑤(□免税 □纳税)。
(2)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⑥(□免税 □纳税)。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⑦(□免税 □纳税)。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⑧(□免税 □纳税)。
①免税 ②纳税 ③直接投资 ④ 12 ⑤免税 ⑥纳税 ⑦免税 ⑧免税
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3. 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
4.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限额
提示: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准予按照规定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 金融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除外)损失准备金的扣除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 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 ×(□ 1% □ 2%)- 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8. 判断下列项目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2)税收滞纳金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3)罚金、罚款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4)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5)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6)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加息、罚息 (□可以 □不可)税前扣除。
9. 亏损弥补期限
①劳务费 ② 14% ③ 2% ④ 8% ⑤ 5:1 ⑥ 2:1 ⑦小 ⑧ 15% ⑨ 30% ⑩ 3 ⑪18% ⑫1% ⑬不可 ⑭ 不可 ⑮不可 ⑯不可 ⑰不可 ⑱可以 ⑲5 ⑳10
1. 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2. 下列内容④(□属于 □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① 20 ② 3 ③ 10 ④属于
1. 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①(□可以 □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②(□作为 □不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③(□可以 □不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不得 ②作为 ③可以
企业重组所得税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如下表所示。
①公允价值 ②公允价值 ③公允价值 ④公允价值
1.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 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的项目
3. 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4. 为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对下列情形,⑥(□暂不征收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5. 企业所得税之税率优惠
6. 企业所得税之加计扣除优惠
(1)研究开发费用
(2)支持我国基础研究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允许实行加计扣除。在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⑩(□ 100% □ 75%)加计扣除。
7. 企业所得税之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100% □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8. 企业所得税之加速折旧优惠
(1)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2)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的相关规定
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 500 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9. 企业所得税之减计收入优惠
10. 企业所得税之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1. 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有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①免征 ②减半 ③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④免征 ⑤减半 ⑥暂不征收 ⑦ 15% ⑧ 20% ⑨ 100% ⑩ 100% ⑪70% ⑫ 减半 ⑬ 应纳税额 ⑭免征
1. 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2.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①不含 ②收入 ③成本费用
1. 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2. 企业所得税按③(□年 □季)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④(□ 10 □ 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4.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①登记注册地 ②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③年 ④ 15 ⑤ 50% 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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