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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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每日背练
#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2.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①() 毫升的摩托车。
二、税率、计税依据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②() 。
2.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3. 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三、税收优惠(列举)
1. 设有固定装置的④(□非运输 □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 1 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 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 新能源汽车减免税
(1)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
(2)对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征收管理
1.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⑤()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3.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应退税额 = 已纳税额 ×(1- 使用年限 × ⑦ )
① 150 ② 10% ③关税完税价格 ④非运输 ⑤ 60 ⑥车辆登记 ⑦ 10%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2.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二、税目与税率
1. 税目
2. 车船税实行⑥(□定额 □比例)税率。
三、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额 ÷12)× 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 =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 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已完税的车船,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⑦(□当月 □次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⑧(□当月 □次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四、税收优惠(列举)
1.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2.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3. 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5. 对节能汽车,⑨(□减半 □全额)征收车船税。
6.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⑩(□不征 □免征)车船税。
五、征收管理
1.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2.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3.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4.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①整备质量每吨 ② 50% ③每辆 ④净吨位每吨 ⑤艇身长度每米 ⑥定额 ⑦当月 ⑧当月 ⑨减半 ⑩不征
一、纳税人
二、税目、税率及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
(1)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3)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②(□可以 □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4)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四、税收优惠(列举)
1.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9.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10. 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五、征收管理
①出让方 ②不予 ③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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