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背练】2025CPA《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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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每日背练


#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

考点1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及意思表示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好意施惠行为、共进晚餐、山盟海誓、传递信息、在宴会上致辞、打扫自己的房屋等①(□属于□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3. 意思表示

思考:撤销权的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属于③(□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遗嘱行为、抛弃动产属于④(□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4.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答案

①不属于  ②发布  ③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④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考点2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及附条件、附期限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思考: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定或约定的生效要件(如行政机关的批准)未满足的,属于②() 。如果无其他因素影响,一旦生效要件满足,即成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2. 撤销权的行使

思考:当事人未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时,人民法院④(□可以 □不得)主动干预。


3.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1)条件或期限的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判断


答案

①效力待定  ②已成立但未生效  ③终止之日  ④不得  ⑤不确定  ⑥可能


考点3
代理制度

1. 代理的特征


思考:立遗嘱、结婚、离婚、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行为①(□可以 □不得)代理。


2. 代理 VS 传达


3. 代理 VS 委托


4. 有权代理 VS 无权代理

答案

①不得  ② ×  ③√


考点4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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