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0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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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

2. 被追索人的确定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3. 票据追索的内容




1. 票据到期后偿付顺序

2. 提示付款
(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
(2)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提示付款。

(3)纸质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1. 申领
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 注销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对于持卡人因死亡等原因而需办理的注销和清户,应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发卡行受理注销申请之日起 45 日后,被注销信用卡账户方能清户。
3. 丧失
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审核后办理挂失手续。


1. 预付卡的购买、使用和充值

2. 记名预付卡 VS 不记名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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