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背练】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3)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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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5

合同履行的规则


1.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约定→协议补充→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下列法定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练一练


【真题实战·单选题】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偿还债务,第三人不偿还或偿还不符合约定,下列承担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23 年)

A. 第三人承担

B. 第三人和债务人各承担一半

C. 第三人和债务人连带承担

D. 债务人承担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本题应选 D。

【答案】D


【真题实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就相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定规则。下列关于法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1 年 /2020 年 /2017 年)

A.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B.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C.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 A 错误,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选项 B错误,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 C 正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 D 正确,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综上,本题应选 CD。

【答案】CD


【真题实战·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17 年)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中,甲、乙公司是合同的相对人,当第三人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答案】×


考点6

 抗辩权的行使



练一练


【真题实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2 年)

A. 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 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C. 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D. 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负有先为给付任务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者是当事人约定同时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对履行顺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综上,本题应选 ABC。

【答案】ABC


【沙场练兵·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 行使不安抗辩权

B.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 行使撤销权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综上,本题应选 B。

【答案】B


考点7

代位权 VS 撤销权



练一练


【真题实战·单选题】钱某欠赵某 10 万元无力清偿,赵某得知李某欠钱某 8 万元货款,但钱某一直未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4 年)

A. 赵某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行使代位权

B. 赵某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将钱某与李某列为共同被告

C. 赵某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钱某承担

D. 若赵某胜诉,李某应先将 8 万元货款支付给钱某,再由钱某支付给赵某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 A 错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选项 B 错误,债权人(赵某)以次债务人(李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钱某)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钱某)为第三人。选项 C 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钱某)负担。选项 D 错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李某)向债权人(赵某)履行清偿义务。综上,本题应选 C。

【答案】C


【真题实战·多选题】赵某对钱某的到期债务未清偿,下列债权中赵某基于行使损害钱某利益,其中钱某不得行使代位权的有(  )。(2024 年)

A. 赵某的基本养老金

B. 对李某的 5 万元抚养费

C. 对乙公司的 2 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

D. 对丙公司的 1 万元买卖合同价款

-点击空白处滑动查看答案解析-

【解析】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人才可以代位行使。其中,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包括:(1)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综上,本题应选ABC。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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