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0
备考资料 · 来自于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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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一、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目的
基金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得以增强,基金当事人,特别是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信息披露的作用
1. 有利于基金投资者作出理性判断;
2. 有利于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
3. 有利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长期稳定。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1. 披露内容上应遵循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准确性原则;
(4)完整性原则;
(5)风险揭示原则;
(6)公平披露原则。
2. 披露形式上应遵循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
(2)易解性原则;
(3)易得性原则。
考点十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安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2.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
3. 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1. 基金相关法律协议及募集推介材料;
2. 基金运作期间相关的重要信息;
3. 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的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1. 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
(1)基金相关法律协议: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等;
(2)销售推介材料;
(3)相关重要信息:基金的基本信息、投资信息、募集期限、出资方式、基金承担的费用情况、收益分配方式等。
2. 运作期间的定期披露
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1)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当事人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基金已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退出情况、基金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承担的费用情况、基金管理人报告信息等内容。
3. 运作期间的临时披露
当出现与基金管理人或者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重大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重大事项进行临时披露。重大事项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股权投
资基金发生重大损失、管理费率或者托管费率变更、清盘或者清算、重大关联交易、提取业绩报酬等。
考点十三、基金托管服务概述(★)
(一)基金托管的概述
1. 托管人:由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
2. 托管人职责: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财产、开设基金资金账户、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 公募基金强制要求托管,而类属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并未强制要求托管。在不进行托管的情况下,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选择资产保管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对基金资产承担保管职责。
(二)基金托管的作用
1. 完善基金治理结构;
2. 提升基金运作专业化水平;
3. 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4. 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
(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获取
从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出发,基金托管人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并具有一定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在我国,由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负责基金托管资格的核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基金托管资格,通常需要在资本资产、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备、业务系统、风险管理等方面满足一定的适合条件。
(四)基金托管的基本原则
1. 合规性原则;
2. 安全性原则;
3. 独立性原则;
4. 保密性原则。
考点十四、基金托管的服务内容(★★)
(一)资产保管
资产保管是托管人的首要职责。基金财产独立保管。
1. 现金类:开立托管账户;
2. 非现金类:保存股权凭证或权利证明文件。
(二)账户管理
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基金托管账户,作为基金名下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三)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负责就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等事项进行资金划拨。基金托管人没有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财产的权利。
(四)投资监督
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会计核算
主要核对内容包括:基金账务、资金头寸、资产净值、财务报表、基金费用与收益分配等。
(六)基金估值
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核算结果进行复核。
(七)信息披露
定期提交基金托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产运作情况、托管人应承担的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
考点十五、基金服务业务的含义和服务内容(★★)
(一)基金服务业务的含义
基金服务业务,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运作管理过程中部分支持性业务委托给基金服务机构的业务模式。
(二)基金服务业务的服务内容
1. 基金募集服务
宣传推介股权投资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参与、退出等活动。
2. 投资顾问服务
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3. 份额登记服务
办理基金份额登记过户、存管、结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保管投资者名册、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4. 估值核算服务
办理基金估值、会计核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开展基金会计核算、估值、报表编制,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存管理,配合基金管理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5.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提供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及安全保障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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