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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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内容比较多,就不给大家举例子了。
1、全面营改增过程中的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5)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7)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9)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1)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2、兼营: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各行为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4)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即按兼营的政策计税。
总结:今天和昨天一样都是适用征收率问题,昨天适用3%基本都是自产自用项目,今天适用5%,大家可以观察下列示的项目是不是都和不动产或者房屋有关,不管是销售或者自建,关键词在于不动产,所以征收率有两种,一种3%另一种5%,而区分主要标准在于5%的项目基本都是和不动产相关的;兼营和混合销售最主要区别在于,兼营是几项活动无关的,谁也管不了谁的,混合销售是在于有主要和次要活动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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