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2
备考资料 · 来自于PC
2942
通关笔记
让繁杂的知识点简单化
助你基金从业备考轻松上岸
考点一、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
1. 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2. 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买者自慎);
3. 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4. 能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考点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1. 披露内容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原则(最根本、最重要)
(2)准确性原则
(3)完整性原则
(4)及时性原则(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 2 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5)公平性原则
2. 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
(2)易解性原则
(3)易得性原则
考点三、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1. 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合同
3. 基金托管协议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基金募集情况
6.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7.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8.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1. 临时报告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4.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5. 澄清公告
1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考点四、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考点五、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1.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合同草案、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募集申请材料。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同时,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2)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 15 日前,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2. 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
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 3 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ETF 上市交易后,其管理人应在每日开市前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申购、赎回清单,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告。
3. 基金净值信息披露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赎回后,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4. 基金报告
(1)基金定期报告
①在每年结束后 90 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 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
②在上半年结束后 60 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
③在每季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
④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 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2)基金临时报告
当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在 2 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备案。封闭式基金还应在披露临时报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项披露
应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基金财产公告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考点六、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1.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2. 基金信息复核情况披露
对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3. 基金报告
(1)基金定期报告
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做出声明。
(2)基金临时报告
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2 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备案。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项披露
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5.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基金财产公告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考点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1.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持有人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当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2. 持有人大会召开后,持有人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会议召开后,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考点八、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包含的重要信息(★★)
1. 基金合同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
基金运作方式,运作费用,基金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相关安排,基金投资基本要素,基金估值和净值公告等事项。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
①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③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2. 招募说明书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运作方式
①不同运作方式的基金,其交易场所和方式不同,基金产品的流动性不同。
②不同运作方式的基金,其运作特点也会有差异。
(2)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
(3)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
(4)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
(5)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6)基金风险提示;
(7)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托管协议包含的重要信息
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
②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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