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笔记】基金法规第七章(二)

2020.02.03

备考资料 · 来自于PC

2766

通关笔记

让繁杂的知识点简单化

助你基金从业备考轻松上岸



考点九、基金净值公告(★★★)

1. 普通基金净值公告内容

(1)普通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2)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披露净值公告频率的区别:

①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②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2. 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公告

(1)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2)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最近 7 日年化收益率。

(3)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 1 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考点十、基金季度报告(★★)

1. 编制时间

(1)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 报告内容

(1)基金概况;

(2)主要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

(3)管理人报告;

(4)投资组合报告

①基金资产组合;

②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③前 10 名股票明细;

④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⑤前 5 名债券明细;

⑥投资贵金属、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情况;

⑦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等。

(5)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等内容。



考点十一、半年度报告的披露特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半年度报告不要求进行审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需要披露过去 1 个月的净值增长率,但无须披露过去5年的净值增长率;

4.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5.半年度报告的管理人报告无须披露内部监察报告;

6.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重点披露比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更新的信息,并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披露;

7.重大事件揭示中,半年度报告只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须披露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及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等;

8.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财务报表附注无须对重要的报表项目进行说明;而年度报告摘要的财务报表附注在说明报表项目部分时,则因审计意见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考点十二、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最大的文件。

1. 编制时间

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2. 作用

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了解年度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基金经营业绩、基金份额的变动等信息,以及年度末基金财务状况、投资组合和持有人结构。


3. 董事的责任

(1)基金年度报告应经 2/3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2)如个别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应当单独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3)未参会董事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4.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1)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2)基金托管人的责任主要是一些与托管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考点十三、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 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

(1)封闭式基金

(2)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4)分级基金子份额


2.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主要的披露事项

基金概况、基金募集情况与上市交易安排、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 10 名持有人、主要当事人介绍、基金合同摘要、基金财务状况、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重大事件揭示等。



考点十四、基金临时报告(★★)

1. 重大性界定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采用较为灵活的标准,“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 2 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2. 基金重大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更换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

(6)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7)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8)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金额达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9)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等。



考点十五、QDII 基金的信息披露(★★)

1. 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可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并以中文为准;也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2.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信息;

(2)投资交易信息;

(3)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


3. 净值信息的披露频率要求

(1)QDII基金在封闭期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2)开放期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3)QDII 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 1 ~ 2 个工作日内披露。


4. 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信息;

(2)境外证券投资信息;


5. 临时公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当QDII基金变更境外托管人、变更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变动、涉及境外诉讼等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本文由金融帮APP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END


小伙伴们别忘记评论“打卡”

和给金融君点赞哦~


ertert


金融帮.png
打开金融帮APP 查看更多备考内容



热文推荐

基金大纲改革  |  基金分值分布

基金学习计划  |  基金干货汇总


6
在手机上查看
收藏 举报

沙发已就位,请评论后上座

加载失败,请刷新当前页面再试试!

  • {{replyList.replyUser.username}} Duia_{{replyList.replyUser.id}}
    发表于{{replyList.replyTime | time:replyList.serverTime}} 来自{{replyList.appName}}火星

    {{replyList.forUserName}}:

    Duia_{{replyList.forUserId}}:

快来登录发表你的精彩评论啦

发帖

回复

Ta的主页
举报原因
{{report.complainItem}}
弹框
设置
加精
置顶
是否删除
发送图片需要验证手机

我们将拨打你的电话告诉你验证码,请注意接听

手机号: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验证码: 60s 重发
确定推荐该帖子
确定 取消
转移帖子
选择吧组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

选择分类

选择需要转移到的吧组分类

确定 取消
确定转移该帖子
确定 取消
请取消置顶/加精再转移
确定
禁设备/ip
1天
3天
7天
30天
禁设备/ip
该设备/ip于后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