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会计资讯 · 来自于PC
4704
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
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胖友们
看见这条政策
有没有一种饱了的感觉
以后可能连土都吃不起了吧
来...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条贵贵的新闻吧
1
1、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继调高。
2、单次交易限值提高到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
1、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
2、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3
1、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2、有利于给国内相关企业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动能增长;
3、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4、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
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三、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项请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了调整,将另行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9日
看完有没有觉得冬天更冷了
不过!
也有可能一不小心变富富富富了有没有
增加税收=买不起=不花钱=省钱=富婆
好像没毛病?
那...
中午给自己加个鸡腿吧
沙发已就位,请评论后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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