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要点】中级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六)

2020.02.21

考试干货 · 来自于PC

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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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一、本章考点

1. 公司法概述

2. 公司的登记管理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4. 组织机构的职权

5. 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议制度

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7.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 国有独资公司

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0. 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议制度

11. 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 股东诉讼

14.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15. 公司财务会计

16. 合并、分立、增减资

17. 公司解散和清算

二、考查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考查分值:16分

四、教材变化

1. 新增“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 删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董事会、经理


3. 董事会决议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3)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单选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B.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C.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出席

D.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项C: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4. 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三)监事会


1.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不低于1/3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 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期和监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


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1.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1)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②具有立法与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④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独立董事的是(      )。

A. 在本上市公司任职的普通员工

B. 在持有本上市公司6%的股东单位中任职的普通员工

C. 持有本上市公司0.5%股份的自然人刘某

D. 为本上市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张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制度。根据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A);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选项B);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D)。


2. 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报酬、考核事项以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四)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单选题】

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

A. 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

B. 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

C.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

D. 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的排除制度。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无关联关系董事为8人,因此需要有5人以上出席会议才可召开,该项表决,需要经过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过半数(5人以上)通过。


【简答题】

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 2016年2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


(2) 2016年3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000万股、反对票6000万股。


(3) 2016年4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1)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2)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3)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为9000万股,赞成票(5000万股)超过了半数。


(2)甲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该项担保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5000万股)的2/3以上通过。


(3)甲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该租赁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4人,赞成票为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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