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串讲】证券投资基金

2019.10.14

备考资料 · 来自于PC

5506

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

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大咖罗




11月证券从业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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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在手,考试不愁。


证券投资基金.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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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考点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考点二


股票和债券、基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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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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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四


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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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五


其他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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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六


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三大类。


一. 基金当事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

(2)基金管理人(基金产 品的募集 者和管理者),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其他还有:

(1)基金销售机构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3)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4)基金投资咨询机构与基金评级机构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监管机构:证监会。

(2)基金自律组织: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




考点七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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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募集申请(募集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法律意见书)


(2)基金注册(简易程序-20个工作日;普通程序-6个月)


(3)基金份额的发售(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4)基金合同生效(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考点八


开放式基金的申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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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九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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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


基金估值:


一、概念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 – 基金负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二、估值考虑的因素

1.估值频率

2.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考点十一


基金收入与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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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二


基金监管:


1.基金监管目标

(1)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规范基金活动,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

(3)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2.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


3.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职责

(1)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2)办理基金备案;

(3)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6)指导和监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活动等。


4.基金财产的禁止用途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5.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 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 一只基金持有其他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但基金中基金除外;

(5) 基金中基金持有其他单只基金,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或者投资于其他基金中基金;

(6) 基金总资产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7)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考点十三


 基金信息披露:


1.基金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1)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

(3)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

(1) 禁止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禁止对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禁止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禁止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禁止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3.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

(1)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①首次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份额发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的信息披露。

②存续期集信息披露

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生效后至基金合同终止前)

①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封闭式基金);

②基金净值公告;

③基金年度报告;

④半年度报告;

⑤季度报告。



考点十四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规范:


1.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在我国,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200 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 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2) 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2.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型;

(2)合伙型;

(3)契约型。




了解本章详细内容


可点击下方黄色辅材链接查看


6.1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6.2-6.3 证券投资基金主体及交易


6.4 基金估值、费用与利润分配


6.5-6.6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与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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